1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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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局高層失誤唔使上身」

衞生署派錯藥、醫管局打錯針,公營醫療事故接二連三,但署長林秉恩及醫院聯網總監等卻不上身,引起前醫學會會長蔡堅不滿。蔡昨原定為誤將滴耳藥當眼藥派給病人而遭投訴的醫生,出任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辯方專家證人,準備大爆當局規管不公,「麻鷹唔管,蝦雞仔」。但醫委會上周突然通過新指引,禁止身兼醫委會成員的蔡堅任證人,蔡指醫委會「擺明針對他」。

助許國輝作供被拒

蔡堅昨於庭外表示,數月前已通知醫委會,他將為被投訴的許國輝醫生任專家證人,會指出醫委會不應只針對私人執業醫生,公共醫療體系經常出現派錯藥事故,醫委會應主動調查。他說:「衞生署派錯退燒藥影響一百七十多人、醫管局咁多醫療失誤,伊院打錯針,醫委會唔拉啲署長總監上嚟告」。他斥責醫委會標榜公平,但「冇人投訴就唔理」,政策不一,對私人執業醫生不公平。

不過,醫委會援引人權法中列明,所有仲裁包括紀律聆訊,須確保審訊過程公平,並由獨立、公正的機關進行,認為身兼醫委會成員的蔡堅,為辯方任專家證人有損公正不阿,上周三通過成員不可當專家證人。結果,蔡堅昨只能在庭外向傳媒表達意見,未能出席聆訊。

醫委會否認大細超

蔡堅質疑,醫委會的新指引是針對他,感失望及無奈,曾考慮辭去醫委會成員一職,但終決定「留喺裏面睇吓有幾黑箱作業。」

醫委會署理主席鄧惠瓊否認蔡的指控,指出該會是接獲投訴後才展開聆訊,不會主動調查。她否認醫醫相護,公立醫院的醫療失誤投訴,醫委會亦會處理。醫委會認為有需要確立成員出任專家證人的做法,故作出有關決定。

現年卅五歲的西醫許國輝,被指於○七年十一月,向三歲病人處方Hypromellose眼藥水,卻錯誤派發Polycort-N 滴耳用藥水,醫委會裁定屬專業失當,將向他發警告信,但不刊憲。

據稱,事發時許受僱於沙田康健醫療集團,代表律師求情指,當時許每日為百多名病人診症,每周工作五至六天,但沒有權管理藥物購買及配藥情況。事件沒有對病人造成傷害,許亦即時承認錯誤及致歉,其後更辭職,轉往可監管配藥情況的醫療機構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