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每年入學期均會推出手提電腦優惠計劃,黃小姐早前瀏覽浸會大學及中文大學網頁,發現供學生、教職員及校友以優惠價購買手提電腦之推廣計劃,竟列明「現金價」及「信用卡價」兩種價目,當中以信用卡付款較現金付款貴十元至三百多元不等,懷疑將信用卡附加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浸大有關計劃負責人表示,往年以現金付款可獲贈免費禮品,但今年學生會成功向供應商爭取不附送禮品,故以確實現金價供學生選擇,為免出現上述誤會,明年招標時會改善。
中大發言人承認,事件是網站發布之資料欠清晰所致,已聯絡供應商跟進。有關供應商發言人則解釋,信用卡付款包括運費及保險費用,並非附加費,已即時更正資料。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提醒消費者,倘商戶列明徵收信用卡「附加費」,消費者應向發卡公司反映,以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