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洋法官跳樓死,看來也就寂寂無聞。有土法官宣布提前退休,各方高唱頌歌,又致崇高敬意。照我看,一個人的千秋功過,最好還是蓋棺之後再來論定,太早論定往往「牙煙」。
清代浙江蕭山縣有位汪龍莊,他在六十三歲那年得了一場大病,病榻上他輾轉難眠,回顧平生,感慨不已。等身體略為康復,他叫家人選了一段上好的棺木,請來製棺高手,做了一具棺材。然後,他在棺頭題寫「汪龍莊歸室」幾個大字。題畢,又思忖良久,在棺的一側寫了一首詩:「平生願力志全歸,六十三年幸庶幾。得到藏身須繭室,居然無縫是天衣。材從楚產緣非偶,製此桐棺魄可依。蓋後何時真論定,硜硜素履任褒譏。」
這位汪老先生可謂脫俗之人,他不僅對自己年過花甲得了這種「天衣無縫」似的藏身之處感到滿意,而且對自己一生的功過是非也看得比較客觀,特別是詩的最後兩句,蘊含很深哲理。我們回眸歷史長河,有多少人蓋棺可以論定,又有多少人蓋棺也難以論定呀?論定也好,不論定也罷,反正歷史自有公論,且任別人「褒譏」去吧。
今人唱頌歌,都不如古人。宋代秦檜收三大將兵權,與金人議和,朝野紛紛反對,黃州知州曾惇卻大獻諛詞,寫了十首詩。其中有:「江頭柳木已參天,柳色花光日日妍。驚怪田家頻得醉,今年斗米不論錢。」「淮畔風塵自此清,斯人還喜見昇平。田家盡說今年好,要雨雨來晴便晴。」若所唱屬實,秦檜若翻生可當香港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