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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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被指洩業主私隱

本文重點
【專案組報道】有沙田私人樓宇的窗外花架伸出不足兩吋,卻接獲屋宇署發出僭建警告,業主指摘署方擾民,並揭發負責勘察的私人顧問公司,涉嫌向有關事主宣傳清拆工程,質疑署方洩露私隱。雖然屋字署和顧問公司均否認洩露私隱,但業主不接受回覆,計劃向特首辦投訴。

從事學術研究的伍先生居於沙田金獅花園多年,去年底接獲屋宇署發出警告,指其單位窗外的花架有搭建物,要求在六十日內拆除,但他指花架伸出窗台外不足兩吋,目的以避免花盆墮下,具實用功能而非裝飾。

不可推薦承辦商

其後,他接獲一間私人工程顧問公司發出的掛號信,他聲稱,信件是顧問公司的清拆工程宣傳單張,當他再接獲屋宇署來信時,當中亦提及同一間私人工程顧問公司,「屋宇署未得業主同意就洩露個人資料,當中可能涉及利益問題。」伍說。

有關工程顧問公司職員黃先生表示,信件已獲屋宇署審批,主要講解僭建物的危險性並建議戶主聘承辦商清拆,又強調其公司沒有涉及洩露個人資料。

屋宇署發言人回覆指,有關顧問公司是署方委聘的合約顧問,專責勘測目標樓宇的違例建築,根據合約,顧問公司不可擔當或推薦承辦商,而有關顧問公司以掛號郵遞的方式代署方寄出法定命令,署方認為當中並不涉及侵犯私隱及利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