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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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鬆散如虛設 執法不嚴事故生

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如果不是申訴專員公署踢爆,人們還不知道本港升降機安全無王管,陷阱處處、危機四伏,令人不寒而慄。

申訴專員公署因應近年連串嚴重升降機事故,就機電工程署的監管工作展開主動調查,結果揭發機電署監管不力,申訴專員黎年直斥機電署「制度鬆散、執法不嚴」,管理明顯出現問題。

現行法例規定,升降機擁有人須每年安排註冊承辦商和工程師檢查升降機一次,如檢查期限過後三十五天仍未收到證明書,機電署就可發出表格,命令升降機擁有人盡快安排檢查,若再過二十一天後仍未有回音,署方有權命令停用有關升降機。

然而,申訴署調查發現,○五年至○八年間,每年都有逾萬五部升降機遲交年檢報告,但機電署只兩度行使執法權力,分別向兩宗逾期百多日的嚴重個案發出檢查命令,其中只有一宗被勒令停用升降機,由始至終無檢控任何人。這麼多年來,催辦通知書也僅發出六百至一千四百份,而且都是姍姍來遲,大大超出規定時限。

由於機電署有法不依,執法不力,使法例形同虛設,有監管等於無監管,全港數萬部升降機淪為安全計時炸彈。

面對申訴專員的指控,機電署表示接受,並稱署方正檢討現行的規管制度,考慮修改有關法例條文,以進一步提高升降機的維修保養水平云云。如此輕描淡寫,無非又是文過飾非,不了了之。

近年升降機事故不絕於耳,尤其是去年以來接連發生多宗嚴重事故,斷纜、墮、困,無奇不有,令人觸目驚心。大埔富善邨一部升降機由高處墮下,其後發現,升降機八條鋼纜斷了七條。其後馬鞍山恆安邨又發生困事件,五名居民被困,要由消防員救出,事後揭發原來升降機四條鋼纜中有一條已斷裂,令目擊者倒抽一口涼氣。這一系列事故沒有造成人命傷亡,已屬不幸中之大幸。

申訴專員直言,不排除這一連串升降機事故與巡查不足有關。事實確實如此,以馬鞍山恆安邨的出事升降機為例,去年十二月二十日才完成年度檢查,今年一月五日又進行每周檢查,但數天後就發生事故。由此可見,機電署的所謂巡查只是走過場,敷衍了事。事實上,機電署有數千名員工,但負責檢查升降機的人員僅二十四人,每年只能抽查全港七分之一的升降機,可見當局對升降機的安全問題根本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

除了監管不力、巡查不足之外,升降機的維修保養也存在很大的漏洞。當局推行綑綁式維修保養,由單一保養商承辦大廈或屋邨所有升降機的保養維修,而且採取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由於承辦商對不同品牌的升降機認識不深,而且為了節省成本,大量採用非原廠生產的零件,更有甚者,有不良承辦商居然使用內地山寨廠生產的偽劣零件。在這種情況下,升降機事故頻生,也就不足為奇了。

古人說:「禁而不止,則刑罰侮;令而不行,則下凌上。」香港高樓林立,絕大多數市民每天都要和升降機打交道,升降機安全直接關乎無數人的生命安全,機電署掉以輕心,導致事故頻生,這絕不只是「制度鬆散,執法不嚴」那麼簡單,根本就是草菅人命,當局不追究相關官員的責任,便無法向市民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