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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房署推畀公證行,公證行又推番畀房署,結果依家都未搞掂!」去年初曾向本報求助的黃女士,稱其李鄭屋邨仁愛樓頂樓單位的漏水問題,至今拖拉逾五年,既沒有得到任何賠償,問題卻仍未解決,她批評房署一直在卸責。
黃女士一家四口於○三年遷入該個三百呎的單位後,發現主人房的天花板有裂痕且嚴重漏水,數千元的床墊因滲水而要棄掉,衣櫃亦無法存放衣服。她於是向房署求助,房署向她表示需交由公證行處理,公證行派員到她家拍照做紀錄,但得出結果是非人為錯誤,「佢哋話係天災喎,話要靠房署補救,又畀番個波房署!」她稱至今房屋署未有賠償,雖曾派員試圖維修但無效,只用鋅盆裝載滲水。
本報去年刊登黃女士的投訴後,房屋署曾接觸黃女士,主動提出換屋建議,先後三次建議的調遷單位皆在同邨,但黃女士稱該些單位破破爛爛,牆上有洞,廁所、廚房不能用,需額外花費十多萬元裝修,「你草草了事畀我,咁點住?」黃女士稱無法接受,提出調遷到其他屋邨的要求,但遭房署拒絕。
馬虎維修後不再處理
黃女士再多次反映後,房署於今年四月最後一次派工程人員維修,但仍然沒有效用,她繼續追究,但房署不再處理,職員稱「你三次都唔換屋,咁我哋幫唔到你啦!」她稱現時只得忍受,形容「一有打風就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