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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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59歲小巴司機候懲

【本報訊】有卅年駕駛經驗的專線小巴司機年初在元朗駕車時,欲倒車抄小路,但他只着車上乘客代為檢查「後面有無車」,及僅「望一下」倒後鏡便倒車,因而將一名剛巧行經車尾的持拐杖九旬老翁撞倒,並輾過其頸項,司機感到有意外發生大驚下再開車前駛,不料此舉復輾向老翁的腰腿致斃命,事後被捕的小巴司機昨於區院認罪還押候判。

五十九歲被告陳繼興,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他於本年一月十一日,於元朗東堤街及泰利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小巴,令九十四歲老翁關彬(譯音)死亡。法庭將案押後九月九日判刑,期間索閱被告的背景及醫生報告。

事後欲自殺 妻盼離婚

被告昨獨自一人到庭應訊,當法庭宣讀案情時,他顯得十分難過及後悔,並不斷以紙巾拭抹男兒淚。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過往卅年的駕車生涯中,僅於去年十一月有一次衝紅燈紀錄;又指他事發後懊悔得一度想自殺,而其妻亦要與他離婚。

案情指,被告當日駕駛卅四號專線小巴由元朗駛往流浮山,下午時分他接載三名乘客駛經肇事地點時,發現泰利街塞車,遂倒車抄小路。被告當時曾問車上乘客有否車尾隨,有乘客向後望一眼後回應:「倒車啦」,被告則僅查看車上中鏡便即時倒車,不料因而兩度輾過男死者,對方當時被輾至口鼻出血、毀容兼胸口嚴重受傷,送院後證實死亡。

案件編號:DCCC 78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