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身形肥胖的廿歲男子不堪失戀打擊,早前目擊已分手一年的前女友有新歡接放工,疑因妒成恨尾隨二人至港鐵站,更在月台辱罵前女友及叉頸襲擊,最後竟激動至跳軌以自殘,幸當時無列車經過保住性命,卻難逃警方拘捕。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兩罪,裁判官直斥其行為愚蠢兼自私,但准他保釋至九月九日取報告候判。
報稱學生的被告鄒震宇(廿歲),昨由多名親友陪同到庭,他被控七月廿六日在港鐵九龍灣站月台,襲擊黎姓女事主(廿歲)及激動辱罵黎,引致一些人圍觀;又指被告繼而跳到路軌上,導致列車延誤五分鐘,其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
裁判官指斥被告非常愚蠢及自私,在公眾地方肆意妄為,對女事主及事主新男友亦構成重大陰影,留下難以磨滅印象;官又斥他的行為過分,連途人也忍不住要出手制止他,加上跳軌令列車延誤,完全罔顧他人。
新歡陪伴 妒火中燒
裁判官續指,被告只有廿歲卻已輕易如此失去理智,「將來嘅路一定會好難行」,幸而事件中無人受嚴重傷害,否則必定將他扣押。
裁判官強調案情嚴重,「唔好以為小事,係咁易就算」,並再三提醒被告候判期間要行為檢點,勿再騷擾女事主,令自己身陷囹圄。
案情指,事發晚上十時四十五分,被告在港鐵樂富站遇到一年前分手的黎姓前女友及她新歡,被告看在眼內妒火中燒,尾隨二人進入車廂並不停辱罵女事主,她其後在九龍灣站遭被告推下車,被告並以手緊握她頸,因途人出聲制止,被告始放手,他其後更情緒激動跳軌,終在警方到場將他拘捕而結束一場鬧劇。
案件編號:KTCC 55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