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兩名休班警員往卡拉OK出席友人生日派對期間,疑因小碰撞而與數名男女發生衝突,雙方離去時在街上狹路相逢,疑再因為「眼望望」而先口角後動武,兩名休班警涉嫌分別用腳踩向一名技工臉頰及毆打其頭部,警方接報拘捕兩名休班警及其兩名朋友,並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四人均不認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四名被告依次為許樹和(廿六歲)、余煒森(廿五歲)、陳國英(廿七歲)及黃文杰(廿四歲),其中首、次被告任職警員,駐守屯門區,案發後已遭暫時停職,二人昨身穿西裝到庭;第三及第四被告則分別報稱餐廳經理及無業。四人被控於今年一月廿四日,在旺角創興中心地下襲擊卅歲男子陳偉倫。
任職冷氣技工的事主陳偉倫昨日供稱,今年一月廿三日晚他與數名男女友人到創興中心一間卡拉OK出席朋友的生日派對,整個派對有逾三十人出席,但他只認識其中數人;至晚上十一時許,他往如廁期間在走廊不慎與第三被告肩碰肩,他隨即道歉,但遭對方斥罵:「道歉大晒呀?條路你㗎?」在旁的次被告及第四被告見狀也以粗口辱罵事主,事主沒有理會並返回派對。
離K場等車再遇
至一月廿四日凌晨四時,事主與友人離開卡拉OK,在地下截的士時又遇見眾被告,對方有人怒罵 :「望咩呀?」事主回應:「望咩唔好呀?」雙方遂先口角繼而動武,混亂間次被告曾與事主一同跌地,首被告見狀涉嫌乘機踩了事主臉頰一下,次被告則打事主頭部,其餘兩名被告亦對事主拳打腳踢。
其後有警員接報到場調查,被告等四人隨即乘的士逃去,但駛至尖沙咀時遭警車截停。事主送院後證實臉部、眼部及後腦均有瘀腫及擦損,鼻孔滲血,手腳亦擦傷流血,須留醫一天;事主於今年二月在認人手續中成功認出四名被告,四人其後正式被落案起訴襲擊罪。
辯方昨日盤問事主時指出,事主曾在事發前與友人表示要「煮死」眾被告及「搞大件事」,但事主加以否認。案件聆訊未完,今日續審,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 21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