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約卅名以預繳方式購買美容套票,因公司結業而損失慘重的消費者,昨炮轟港府至今仍未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質疑「係咪叫我哋唔使留港消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秘書長尤建中回應指,當局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就公平營商手法制訂諮詢文件,並會研究將商戶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在合約中制訂不公平條款及收取金錢後無能力或無意願提供應有服務等列為刑事罪行。
有消費者投訴警方對於收錢後未能提供服務的美容公司及東主沒有採取法律行動,西九龍總區防止罪案調查科副主任葉靜嫻承認,要證明涉案公司及東主是否有詐騙意圖不容易。尤其部分東主結業前曾多番向銀行或業主要求寬免貸款及租金,甚至向競爭對手求助,顯示出挽救公司的「誠意」。
協助消費者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反駁指,有美容公司結業前一星期仍向客戶推銷套票,質疑公司明知業務無可挽回仍作出不誠實行為,足以構成詐騙成分。葉承諾會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反映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