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粵港八項合作協議內容

1. 探討在前海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2. 落實CEPA及補充協議五、六和在廣東先行先試的政策措施

3. 成立專責小組,推動金融合作

4. 推動港深機場軌道連接早日達成共識,並在深圳前海設立口岸,便利兩地人流物流

5. 推動疾病聯防聯控合作,包括開展疫苗研發及生產,提高兩地應對傳染病能力

6. 創新合作辦學模式,積極推動香港高等院校在廣東合作辦學

7. 致力改善區域空氣質素,推動資源循環利用和企業清潔生產

8. 提高知識產權發展與保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