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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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業涉歧視工會受審

【本報訊】生產力促進局總裁馮永業涉嫌威嚇工會會務主任,如「紮頭巾示威」參加工會遊行,便會解僱工會主席,又疑揚言「你哋玩嘢我就玩嘢,炒晒你哋啲工會理事……唔信仲有人夠膽做」,因而被票控一項違反《僱傭條例》的票控,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審理,這亦是首宗公營機構被控歧視職工會的個案。

被告馮永業(四十五歲)否認在去年十月廿四日,作為生產力促進局的僱主代表,刻意阻止或阻嚇僱員、即影音助理何志永行使參加示威行動的權利,並要脅會解僱生產力促進局職工會主席何爾煒。

指是冗員而被裁走

現仍屬該局職工會會務主任的何志永(四十六歲)供稱,自九三年入職任影音助理,去年十月收到信指他是冗員而被裁走,他另申請新職位亦被拒。何認為真正被解僱是歧視問題,故找工會法律代表,即立法會議員鄺志堅求助,由鄺出面代他與被告斡旋。

去年十月廿三日,鄺與被告見面後,轉述被告指因何在○七年參選區議員後,曾於一個有五百多人的會議上宣布此事,令被告覺得他「寸」故不會再請他。

鄺又指,被告在六月中解僱工會副主席,十月又解僱理事,「咁做唔畀面工聯會」。

翌日被告與何見面時直言工會非為同事謀福利,只為幾位理事謀幸福。被告又揚言「如果你同鄺大狀紮頭巾示威,就會炒埋何主席,你哋玩嘢我就玩嘢,我炒晒你哋啲工會理事,我就唔信工聯會再可以喺度成立工會,我唔信仲有人夠膽做工會理事!」又指何在離職後可在外成立民間監察,「日日搵啲師奶派單張,但對我完全冇影響」。何事後獲六個月薪金的賠償。

由於工會隸屬工聯會屬會,何又透過譚耀宗找促進局主席梁君彥向被告說項,但亦不果。何昨日作供時,多次表明希望可以復職,當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何「作古仔」時,奉信基督教的他即反駁「我拎住聖經,向上帝發誓,內容真實無誤」。 案件編號:KCS 1444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