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一個孩子正讀中學,即使未滿十八歲,我都會對他說:要不要參加校園驗毒,你自己決定,我不會代你簽任何授權書。以我對你的了解,我相信你不會吸毒,因此驗不驗毒對你來說沒甚麼意義。你如果覺得好玩,你就去驗一下,但也不必把結果向我交代。
同時,我會提醒他政府急於搞驗毒,是要做政績工程,以示施政有方,他們不會理會你們的感受和權益;政府是學校的米飯班主,因此校長和校董也是會支持政府的;社工與老師更關心人手不足,只要政府撥資源,他們會樂於為政府効勞;至於立法會議員,他們正在「歇暑」,還沒有空閒來理會這件事;然後還有眾多社會賢達,為表示政治正確,只恐針對你們的侵犯不夠凌厲,人人義正詞嚴要搞強制驗毒,如此等等。
因此你們是一隊孤軍,四面強敵環伺,要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尊嚴,只有靠你們自己了。如果你們覺得政府用心良苦,有權要求你們接受驗毒,那你們就自動獻身去驗好了,即使有像你父親這麼頑固的成年人反對,但你自願,我又有甚麼好說的呢?
我只想提醒你們把不同立場的理據搞清楚,多方質疑,傾聽內心聲音,和身邊的同學辯論,向私隱專員、對外國校園驗毒有研究的學者、社會學教授等專業人士查詢,然後才作出決定,這樣你們即使去驗毒,也會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