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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法官接獲恐嚇信件的案件在香港罕見,最轟動的一宗要數卅四年前大法官楊鐵樑審理總警司葛柏貪污案期間,兩度接獲恐嚇信,寄信人要楊官重判葛柏,否則會對楊官不利,事件當年轟動全城。今次再有法官接獲恐嚇信,法律界人士均指事態嚴重,認為即使是惡作劇,警方也應徹查。
楊鐵樑早年接受訪問時透露,一九七五年二月葛柏案開審後不久,他即收到匿名信件,內容指葛柏取走了中國人很多錢,楊官身為炎黃子孫,必須重判葛柏,否則會對楊官不利;楊官翌日當庭讀出信件,並斥責寫信人藐視法庭,表明不會受恐嚇影響判決。至案件宣判前夕,他再收到「死亡恐嚇」,但他無要求加強保護。最後他判處葛柏入獄四年,充公其二萬五千元賄款。
惡作劇也可囚10年
就原訟庭法官林文瀚接獲恐嚇信,本港法律界人士指,過去鮮有聽聞法官受恐嚇,但相信不會影響法官判案。律師黃國桐說:「邊有人咁蠢恐嚇法官呀!警方一定徹查。」他相信警方一日不破案也不會結案,不排除今次是惡作劇,但即使是惡作劇,也可構成刑事恐嚇,干犯者最高可判監十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他從事法律界廿多年來從無聽聞有法官接恐嚇信,「即使是十惡不赦的大賊,都唔會恐嚇法官,因為法官只係判案,佢唔會整蠱你。」他認為事件涉刑事恐嚇,案情嚴重,警方更應保護林官,令社會人士確信林官未被嚇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