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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銅鑼灣利舞臺後巷僭建寮屋霸地案昨在高院續審,要求引用「逆權侵佔」原則取得後巷業權的湯氏三母子先後作供,指他們一家自一九六一年,便在該處建屋居住和做生意,並在兩端築門禁止他人擅進,換言之已獨霸巷子四十八年。
木板封巷口
現年八十二歲的被告林暹英昨供稱,她和丈夫於六一年在該巷搭建兩間房子經營士多,並搭起閣仔與八子女居住;夫婦倆自當時起便用木板封住巷口兩頭,就算開檔時打開前門,也不會讓途人進入後居範圍。
湯華喜則指,後門長期關閉,只在他們於後門口焚香拜神時才開啟。湯華佐則提供照片,證明他們在九二年、原告準備拆卸原利舞臺戲院時,已完全佔用上址。其中一照片顯示,他們在門口豎立牌子,表明「盜取物品注意 小心手腳骨」的字樣。
案件編號: HCA 125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