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是「社區發展」的英文簡寫,而CD隊社工的職責,就是組織社區,協助居民關注不同議題,為市民和社區充權。CD隊的工作性質有點像維權人士,大家都關注社會公義,為弱勢社群發聲,利用法律及其他渠道提出申訴。
反對清拆天台屋,反對公屋加租,反對推土機式的市區重建,都是CD社工的工作。二十年前,社工中最「悍」的就是CD隊,他們組織居民進行抗爭,協助弱勢群體建立政治能量,把問題帶到更闊的社會層面。今天在社區打滾的不只CD社工,各類保育人士、維權人士,都在扮演社區組織者的角色,積極促成居民的起動,為他們成立關注組爭取權益,與政府斡旋,讓他們能自信的為自身利益發言。
奧巴馬贏得美國總統選舉,也是因他懂得CD,明白凝聚人心須由社區做起。奧巴馬團隊派了大量社區組織者落區,認識社區領袖,與他們一起爭取,從而取得信任。
香港的CD隊一向是組織居民的「搞手」。兩名在大澳工作的CD社工,在去年大澳水災後組織居民向政府表達不滿,被當地的鄉事委員投訴,之後,社工被所屬機構調職。在這事件中,民政事務局局長承認,在與該機構高層會面時,表示希望機構要「推動和諧社會」。
CD隊的存在價值就是為市民充權。在社區出現問題,政府反應慢的時候,難道CD隊社工袖手旁觀,不理會社區的怨氣,就是推動和諧?甚麼是社區發展?怎樣的社區才是和諧社區?難道和諧就是要「收聲」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