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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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文物瞞八年 官官相護圖遮天

近年烏龍百出、錯漏多多的康文署又爆出醜聞。該署○一年籌建孫中山紀念館時,從美國購入二千多件孫中山文物,其後發現其中二十一件不知所終,但康文署居然若無其事,既不報警,也不積極追查,而且對公眾隱瞞了八年。更匪夷所思的是,審計署曾在審查康文署混帳時得悉此事,並曾在審計報告初稿中揭露,惟在報告正式出街時,有關段落卻被刪除。

事情被本報踢爆後,康文署不得不承認,交收時並沒有仔細點算,事後才發現其中二十一件不知所終,但同時亦多了四百多件原本沒訂購的文物。民政事務局也表示,康文署人員當時察覺到交收的項目跟清單上所列數量有出入,但因為該批文物數量多達近三千件,而所接收物品當中亦已包括所有重要項目,總數甚至比清單多,故當時覺得沒有問題。

對這樣一宗嚴重事故,他們竟輕描淡寫,企圖以一句「沒有仔細點算」蒙混過關。更可笑的是,他們一再強調「多了四百多件原本沒訂購的文物」,以掩飾自己的過失。

眾所周知,歷史文物不在於數目的多少,而在於其本身的價值。購買文物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不能掉以輕心,而康文署官員購買如此重要的文物,竟連最起碼的點算工作也得過且過,敷衍了事,實在令人驚訝。

審計署○五年對事件進行調查,在審計報告初稿中列舉康文署三宗罪:一、香港歷史博物館從美國購入一批二千七百零六件文物,總值一百萬元,但有二十一件不知所終;二、該批文物欠缺有關博物館的名譽顧問評估報告;三、賣家被要求帶五件受管制的文物到澳門交收,以繞過在美國申請出口手續。

這三大罪狀顯示,康文署不但遺失了文物,而且購買程序也存在嚴重問題。根據康文署的指引,購買五萬元以下文物,需要一名有關博物館的名譽顧問同意,五萬元以上文物,更需三名顧問同意,康文署卻公然違反自己制訂的指引。而第三條罪狀中提及的五件文物均為象牙製品,康文署繞過正常的出口手續,這種做法不能不引人質疑。

耐人尋味的是,審計報告正式公布時,有關三宗罪的段落卻被刪除了。對此,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昨日表示,「我們當時的確查到康文署遺失二十一件文物,我於○六年三月去信康文署,指事件十分嚴重,要求他們調查,康文署表示會調查,同年年中,我再追了他們幾次。到審計報告截稿,康文署仍未回覆,因為事件未完,所以報告沒有寫。」這種解釋顯然無法令人釋疑,人們想知道的是,為何事隔多年,審計署一直沒有作進一步的跟進呢?此事難免令人產生官官相護的聯想,康文署也好,審計署也好,都有責任向公眾交代事情真相。

其實,康文署的所謂內部調查根本是虛應故事,在輿論窮追猛打下,康文署無點名指當時的歷史博物館館長吳志華處事欠謹慎,已將他紀律處分。但諷刺的是,所謂紀律處分,竟是步步高升,吳志華現時已官至康文署助理署長,這算是甚麼紀律處分!

此次遺失文物事件,充分反映康文署內部管理的混亂。事實上,近年康文署所管轄範圍,幾乎無一不事故頻生,古樹倒塌壓死人、公眾泳池漂人糞……但令人不解的是,康文署出了那麼多事,署長周達明的仕途卻一帆風順,即將出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可見港府賞惡罰善的文化,已到了令人難以容忍的地步。

香港是孫中山先生早年求學和從事革命的地方,建立孫中山紀念館是本港一件大事,不但符合市民的願望,也有利於旅遊業發展。然而,康文署卻視此重要工作為兒戲,將事情弄得一團糟,中山先生在天之靈豈能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