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的黎民觀問:早前有報道說中國法官誠信度低,不知在調查中排名如何,連法官都沒有誠信,還有誰配有誠信?社會惡質化,莫此為甚。
「社會惡質化」已道盡其中玄機。社會何以會惡質化?這還不是人的道德、價值觀的問題。法國文學泰斗福樓拜於《庸見詞典》有一警語:埋怨別人缺乏忠誠。「在這一方面,人不如狗!」把忠誠換上誠信,人——同樣不如狗!狗不嫌主窮,牠信實如一,無論你何時歸家,牠都那樣熱烈的對你!
香港號稱法治之地,可是,許多事攤在陽光下,還不是令人唏噓?像東方報業集團多年前一篇專欄的遊戲文章被說成是「鼓吹暴力」,警方偵騎四出,如搜羅危險悍匪般的要報館招供作者身份,警方自己又話基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不便透露投訴人身份!你祭出私隱條例,人哋就要赤裸裸掏心,這合情合理合法嗎?同一輯Kelly Brook圖片搞出三個淫審標準,選擇性檢控——正義傳媒中招,如此法治,令人乞嗤!
內地法官誠信度低,「吃了原告吃被告」,本領比孫悟空的七十二變厲害!法官、律師誠信度低,但在所謂「職業聲望」排行上仍在前列。內地有人形容得妙:律師既是民主法治的符號,又是破壞民主法治的先鋒。很多律師一方面以和法官私交好為榮(做婊子),另一方面以正義的化身為當事人代言(立牌坊),其實是在利用法律。
把律師寫成「人後當婊子,人前立牌坊」,無疑不堪。要提高律師與法官的誠信,最重要是勿把法律威權化——老子說了算!這是和尚打傘,無髮(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