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被告分別為何羨中、趙炯康、甄國湖、陳麗君、林潔櫻、蘇基良及黃劍英,年齡介乎十七至卅五歲,分別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一日,由巴西經巴黎遞解回港時,被入境處人員截停,經科學鑑證後,證實印有被告名字的巴西簽證屬偽造。
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文書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