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翁聲稱不滿老妻拒付零用錢,趁妻子在廚房準備晚餐時用通渠水淋妻,女兒見狀制止亦告受傷。老翁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向他人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聲稱與妻口角後一時失控。惟法官發現老翁所言與控方案情有出入,把案押後就案情展開聆訊。
七十五歲被告張祖發承認今年一月廿二日在屯門藍地順風圍一村屋內,向七十一歲妻子文品艷及四十五歲女兒張健鳳淋潑腐蝕液體。控方案情指,被告與文結婚逾五十年,育有四子女,夫婦近年常吵架,妻去年初與女搬開居住。
案發日文回家準備煮食,被告突用玻璃杯把液體倒向文,文逃往廁所,被告跟隨並把另一杯液體倒向文及女兒,遭女兒制止才停手。
案件編號:HCCC 1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