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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名初中女生聲稱替好友籌錢還債,糾黨深宵行劫的士司機,她們除捏司機頸,更持刀指嚇對方,劫去手機及六百餘元逃離,終被司機截獲報警。兩名女生昨日在荃灣法院承認搶劫罪。裁判官嚴斥兩人使用武力,案情嚴重,下令收押兩人至本月廿七日,待有關報告始量刑。
兩被告年僅十五及十三歲,報稱讀中一及中二,她們被控於今年六月一日在葵涌興盛路芊紅居外聯同一名在逃人士,搶劫五十歲男子黎樹強六百六十元及一部手機。案情指兩人當日與另一女童在小西灣截停及登上黎之的士,駛至葵涌運動場之際行劫黎。兩被告逃走時被司機聯同一名在場的救護車司機截獲,另一女童則成功逃去。
另一女證據不足撤控
辯方求情時指兩人因好友無力還債並遭債主毆打,為助友人籌款才犯案。兩人無意圖傷害事主,事件亦令父母擔心,她們已懊悔,分別向事主及父母道歉。涉案另一女童早前控方證據不足獲撤控。
案件編號:TWCC 70004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