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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車師傅被指偷偷帶「女學神」到考試場地練習,期間女學神涉嫌撞倒過馬路的少年,肇事後二人疑互換位置牽涉頂包疑雲,經審訊後,兩人昨於荃灣法院洗脫妨礙司法公正及危險駕駛罪。
與女學神另罪俱罰款
兩人早前已承認其他控罪,女被告承認在禁區內駕駛被罰七百五十元,男被告承認教唆他人禁區內駕駛,被罰千元。被告是教車師傅黃喜強(六十九歲)及報稱女電腦程式員丘彩如(卅二歲)。
裁判官昨裁決指肇事車輛於撞倒少年後不久便停下,顯示車速不高,不構成危險駕駛罪;官續指,少年被撞倒後現場有大批不友善途人聚集,兩被告應預計途人會向警員說出意外經過,不會明知被拆穿而頂包,因此裁定控罪不成立。
兩被告早前承認的控罪則指,在今年一月十一日於葵涌大白田街石籬邨石富樓外,在男被告教唆之下,女被告於上述為禁區的地方駕駛私家車。
案件編號:TWCC 101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