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中年小巴司機駕車在青山公路駛往落馬洲時,車旁有婦人騎單車相距四至五米,期間小巴在路上曾為「爬頭」而越過雙白線,亦未有與單車保持適當車距。當單車在路上斜線越過小巴時,小巴並無響號,司機更突然大叫「×街!突然行出嚟,畀你害死!」言畢即扭軚煞車,但已涉嫌撞向單車上的婦人至頭骨多處骨折,她送院兩日後死亡。小巴司機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休班警乘客:無減速無響號
被告呂雲生(四十九歲)被控在去年九月廿日,於新界落馬洲青山公路新田段,危險駕駛公共小巴令女子梁群弟死亡。
當日兩名小巴乘客昨日出庭先後作供,其中為休班交通警員的區焯恩指,被告當日曾兩度爬頭及橫過雙白線,而在距肇事地點約五十米時,他已見女死者騎單車並扭向右駛,惟被告當時無減速、無響號及無煞車,終將死者撞倒。
車上另一乘客歐陽錦偉則指,當日太陽猛烈,事發後他遂下車開傘讓死者遮蔭,他指當時見死者口耳出血,亦無法道出家人聯絡方法,而為休班警的區則即時報警。
案件編號:DCCC 32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