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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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生覆核案押後判

【本報訊】教育局降低智障學生受資助年齡上限的司法覆核案,平等機會委員會的代表律師昨陳詞稱,新政策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中「間接歧視」的情況。

另外,申請人唐偉庭就讀之佛教普光學校之家長教師會主席劉少萍,則在庭上以全體家長的代表,指出智障學生的學習困難比一般學生更大更複雜,政府卻反而要前者在十八歲便完成高中,實在有不公之處。

代表律師又指,「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希望政府能給予智障生機會,讓他們能有足夠時間,完成高中課程。聆訊昨日審結,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 HCAL 7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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