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紀念館 百萬購文物
消息人士指出,早在○一年,康文署開始籌建孫中山紀念館,派人到美國洽談並接收總數約二千七百件孫中山文物,當中包括八百多封書信、五百多份文件、五百件家具和餐具、四百本書、百多張照片和七十件衣物,總值十三萬美金,即約一百萬港元。
但當該批文物運抵香港,康文署人員仔細點算時,發現其中廿一件不知所終,當中包括孫中山從法國寄給女兒孫琬的明信片、宋慶齡簽名的孫中山相片、孫中山女婿戴恩賽的手槍等珍貴項目(見表)。
雖然事態嚴重,但康文署當時並無報警,亦無追究任何人,直到○五年底,審計署查康文署博物館混帳時始揭發事件,並於審計報告初稿中列舉康文署「三宗罪」,罪狀一:「在○一至○二年,香港歷史博物館從美國購入一批二千七百零六件文物,總值一百萬元,但有廿一件不知所終。」
罪狀二:「該批文物欠缺有關博物館的名譽顧問評估報告。」根據康文署購買文物指引,購買五萬元以下文物,需要一名有關博物館的名譽顧問同意,五萬元以上文物,更需三名顧問同意。
審計報告列三宗罪被刪
罪狀三:「賣家被要求帶五件受管制的文物到澳門交收,以繞過在美國申請出口手續。康文署的庫務會計師也曾質疑這個做法是否恰當。」該五件文物均為象牙製品。到○六年四月,審計署發表第四十六號報告書,第五章為「提供公共博物館服務」,可是敍述該「三宗罪」的有關段落全被刪除。
消息人士又說,該批總數達二千七百件的文物最終大部分都沒有展出,質疑康文署浪費公帑。民政事務局承認,孫中山紀念館的長期展覽內只有六件展品屬於該批文物,包括三張孫中山相片、中山艦的航海鐘、總理靈櫬恭移經過北平路線圖及奉安大典紀念章。
康文署遺失的21件孫中山文物
1. 1936年宋慶齡簽名的孫中山相片
2. 孫中山女兒孫琬在澳門與戴恩賽結婚相片
3. 孫琬與戴恩賽及兩人女兒戴成功、兒子戴永豐的相片
4. 孫中山在1909年從法國寄給孫琬的明信片
5. 孫中山元配盧慕貞在1924-1929年寄給女兒的書信
6. 孫中山國葬紀念郵票
7. 參戰二周年紀念郵票
8. 盧慕貞的印章
9. 戴恩賽的墨水筆數十支(有刻名)
10. 戴恩賽的墨水筆數十支(無刻名)
11. 澳門孫中山紀念館木印
12. 孫中山大本營特別出入證
13. 1916年孫中山在廣州就任大元帥時的肖像
14. 盧慕貞的綠色大襟衫
15. 盧慕貞的綠玉鈕、紫玉鈕
16. 盧慕貞的象牙梗
17. 孫琬的日本袍
18. 戴恩賽的手槍
19. 戴恩賽的藏書多本
20. 孫中山在澳門家人的筷子
21. 戴恩賽的茶具
記者甘銘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