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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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cci告創立人曾孫侵權

【本報訊】國際知名品牌「Gucci」於八八年被收購後,創立該品牌的家族成員另起爐灶,卻因此引起商標糾紛。高院昨日裁定由「Gucci」創立人的曾孫所成立、去年進軍本港的品牌「COGU」,所用的一批商標及圖案設計,有部分涉影射及侵犯「Gucci」商標之嫌,但法庭稍後會聽取雙方陳詞後,才決定是否頒發臨時禁制令。

「Gucci」品牌於○七年的全球營業額高達六百億港元,在本港的營業額亦高達十七億港元。它原為家族經營,至八八年,家族公司Guccio Gucci S.p.A.(原告,下稱「Gucci公司」)被收購,至九三年更完全失去股權。

申請向「COGU」發臨時禁制令

今次被指侵犯「Gucci」商標的「COGU」品牌,是「Gucci」創立人Guccio Gucci的曾孫Cosimo Ludolf Gucci所成立,品牌名稱取自其姓名縮寫,他去年曾在港召開記者會,宣布「COGU」登陸香港,推出皮具及眼鏡等產品。

Gucci公司其後入稟高院,指兩名被告Cosimo及「COGU」的香港代理鎮通國際有限公司,影射及侵犯其註冊商標,並就此申請臨時禁制令。

原訟庭暫委法官黃旭倫昨日指,即使設計師Cosimo Gucci是被告的名字,仍有侵犯影射之嫌,有可能令公眾誤會,以為是Gucci推出的新產品線;不過,法官仍會待雙方陳詞後才決定是否頒發臨時禁制令。

案件編號: HCA 158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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