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二十四歲男被告RAZAQ Nadeem,被控共三項謀殺罪名,控罪指被告在去年三月十四日至十六日期間,分別於屯門同樂街、大埔廣福道德康樓以及大埔懷仁街開連樓,先後謀殺三名女子史明蘭、謝巧元以及孫秀敏。
案件編號: HCCC 19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