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居美孚新邨的六旬無業漢,聲稱因為「憎恨警察想整蠱佢哋」,於一個多月內先後偷了九本放在其住所附近的警察簽到簿,部分更被他即時棄掉,後來他再犯案時,遭警員巡邏「斷正」將他拘捕。被告羅添祥(六十二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昨被判監禁二個月但准緩刑兩年。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身體狀況不佳,經常要往醫院覆診,加上因孤苦無依及空虛寂寞才犯案,現已知錯後悔。
裁判官聞悉後,在判刑時特別叮囑昨日陪同被告到庭、亦是他唯一親人的堂弟要好好監察及照顧被告。
被告被控在五月十七日至六月二十二日期間,在美孚新邨第四期的馬會外,先後偷取十本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警察簽到簿,在犯案期間遭巡警拘捕。
案件編號:KTCC 417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