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承諾最少以本金六至七成進行全面回購,但客戶接受和解後須放棄提出訴訟,證監會亦會終止調查,約二千名被界定為專業或經驗投資者的客戶,更完全不獲賠償。多名雷曼苦主昨日紛紛致電電台表達不滿,炮轟政府及證監會偏幫銀行家,怒吼香港的法治精神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已死。消費者委員會則表明會繼續處理雷曼投訴,有一宗個案更已接近訴訟階段。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昨日致電電台,指剛公布的回購方案與早前的新鴻基投資和解方案比較,是個「三無方案」,「無公開譴責、無點出結構性不良銷售問題、無百分百賠償」,令他「愈諗愈嬲」,他說:「銀行嘅不良銷售行為,盲嘅都見到,聾嘅都聽到,點解對新鴻基投資就咁,對銀行就跪低?」他認為不論苦主是否接受回購,證監會都應繼續調查其投訴:「否則證監會就等於話畀全世界聽,香港法治已經死亡,銀行犯錯賠少少錢就冇佢符!」
其他致電電台的苦主,亦一致不滿回購方案,炮轟銀行界「厚顏無恥」,政府及證監會偏幫銀行家是「助紂為虐」。歐先生表示:「犯法就係犯法,冇理由賠咗錢就唔使懲處,政府應該幫我哋爭取更好賠償。」梁女士表示,雷曼事件製造了無數慘劇,有苦主更以死控訴,沒理由賠錢就可了事,她會無奈地接受回購,但不會因而減少心中怨恨。
指賠償界線不公平
多名苦主又批評方案訂下的賠償界線不合理。陳先生指出,他本人長期在同一間銀行買賣投資,可能因而被界定為「經驗投資者」而不獲賠償,他另一位朋友在多間銀行分開投資則有得賠,對他非常不公平,等於懲罰銀行的「老客戶」。從事清潔工作、每月收入僅得四千元的張女士表示,差少許日子才夠六十五歲,因而少了一成賠償,對她來說是一個大數目。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被問及為何專業及經驗投資者不獲賠償時,強調方案平衡了各方的考慮,又指如這些投資者覺得自己被誤導,當局會繼續處理其投訴。
一宗個案接近訴訟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昨日表示,消委會至今接獲約一萬二千宗雷曼投訴,其中過千宗已和解,涉及金額約二億元;消委會會繼續處理餘下的投訴,當中五十宗已申請運用消委會的訴訟基金,有一宗已接近訴訟程序。他促請政府增加撥款協助消委會處理有關個案。
此外,近百名雷曼苦主昨日再在中環遮打大廈內靜坐抗議,向證監會表達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