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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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今朝:立會抖暑 市民中暑

香港《僱傭條例》規定,打工仔每年法定年假最少七日。立法會議員不是打工仔,所以無論是全職還是另有公職在身,都不用跟《僱傭條例》走,能享有比學生更優厚的待遇,放一個從七月中到十月初的悠長有薪假期。

據說立法會「抖暑」傳統源於英國習氣。以前立法局議員多是來自英國或者某些高等華人,一派貴氣,不堪辛苦,炎夏最令他們抵受不住。因此,每年到七月中,立法局都休會,直到十月初港督宣讀施政報告為止。但如果剛巧碰着換屆,那就必須完成該年度的所有工作方能「抖暑」。

英國人走了,但仍留下這個彰顯階級優越地位的傳統,立法會人事變遷,卻變不了議員們高人一等的心態。打工仔一年工作無休止,放假也成問題,更遑論暑假,學生在暑假也要做暑期習作或者補課;但大家同是為港服務,立法會議員的待遇卻特別不同,在冷氣房裏開會,享有高薪和悠長假期,有些人更心不在焉,雖身在香港開會,但心已飛往外國度假。

香港天氣愈來愈熱,連冬天也可高達攝氏二十度以上。但無論天氣有幾炎熱,也熱不過民怨不斷升溫,更何況民怨爆發是不需要擇良辰吉日的,只要政府政策出了差錯,講錯了話,民怨就會出現。

的確,民怨和暑熱加起來的煎熬實在令凡人難以承受,我們要學習體諒議員們,避免他們貴體違和。立法會「抖暑」,或者是議員們抵不住民怨沸騰,需要休養生息,但看來市民還要繼續捱暑,甚至是中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