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仍戴着口罩出庭的女被告卓秀兒,聽取法官判刑期間一直不安地眨眼,當法官批評擁高薪厚職、月入十一萬元的她竟要父母領綜援時,被告即皺起雙眉。當法官指出會以十年作量刑起點時,被告則緊張得不斷地吞口水,當得悉需入獄六年八個月後,她的反應反而顯得平靜並直望法官。相反卓的男友陳俊陞則以手掩口似未能接受事實,有女親友更在庭外痛哭;鋃鐺入獄的被告未有與到場支持的親友及男友告別即匆匆離開犯人欄。
科大踢爆並非該校碩士
辯方早前向法庭表示被告於美國俄亥俄州大學取得學位後,再取得科大工商管理碩士,經報道後,科大主動向辯方澄清被告並非科大學生。辯方昨向被告查證,被告聲稱該碩士課程是俄大與科大合辦,亦有在科大上課,畢業時更可選擇由俄大或科大發出的畢業證書,她最終選取世界排名較佳的俄大證書。不過,辯方指被告因還押一年無法回家尋找證書,更提出當年被告入職恒生時曾交出學歷證明,但警方即時向恒生查證,證實被告並無提交俄亥俄州大學碩士證書。辯方雖表示可去信俄大取得證明,惟法官認為此舉與判刑無關而拒絕。
對於月入十一萬元的被告竟要雙親申領綜援,辯方則向法庭解釋被告父親因中風致四肢癱瘓,需入住費用昂貴、有專人照顧的老人院,加上母親為糖尿病患者,被告雖與姊姊均有工作,但坦言事件全出於人性的私心,被告只是藉申領綜援與政府分擔費用。
法官判刑指出,無論被告卓秀兒之求情理據是否真實正確,被告的行為明顯貪婪及為保高薪厚職而犯案,法官直指銀行給予高薪,除為保員工賣力外,亦期望賺得員工的忠誠,另被告更費盡心思以「數冚數」方式防止事件曝光,令客戶蒙在鼓裏,盡顯被告違反銀行及客戶對她的信任,若事件未被揭發,則被告必定繼續犯案。
不斷調動款項 涉近億元
法官指被告行為令作為銀行中心的香港蒙羞,更打擊社會大眾對銀行的信心,輕者會令銀行有金錢損失,嚴重者或會出現擠提,雖未知恒生有否因事件流失客戶,但肯定事件打擊了恒生聲譽。法官指過往盜竊案例指涉款一千五百萬元已入獄十年,本案涉款近一億元,而被告不斷調動款項,相信經她處理之款項逾一億元,而銀行確實損失亦不少於四千萬元,考慮案情嚴重,因被告認罪故判囚六年八個月。
三十一歲的女被告卓秀兒,承認十七項盜竊罪名,控罪指她於○七年二月至○八年六月間,盜取合共九千八百六十七萬餘元,有關款項之主人均為城中名人如息影藝人邱淑貞、著名漫畫家馬榮成以及會德豐地產執行董事黃光耀及其妻黃莫淑嫻等。同案另一被告、卓之男友陳俊陞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其案涉款高達五億六千萬元,案件排期七月卅一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12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