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乃政府扶貧措施之一,計劃會直接向合資格申請人提供每年最多一千五百元的現金資助。不過,有社工指計劃一直以「閉門造車」形式進行,「年年份名單有八成人名同上年一樣,有啲上年申請電腦,今年又係申請電腦,總之年年都求其填滿條數就算!」
職員:照Order做嘢
記者曾於社署網頁搜尋計劃詳情及申請方法,均無法尋獲;親身前往該署轄下多間綜合家庭中心了解時,職員均指有關計劃已告額滿,並直言計劃不會公開接受申請,期間更有職員理直氣壯地說:「你去問(社署)署長啦,我哋都係照Order(指示)做嘢!」其中一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則坦言,獲批者全屬社工正在跟進個案,過往雖曾有「街外」青少年求助,但只能列作後備,須有人中途退出才會考慮,惟過去幾乎全無退出紀錄。
立法會社工界議員張國柱形容,上述計劃只是社署為回應扶貧政策的門面工夫,「佢(社署)唔係唔想宣傳公開申請,而係驚宣傳咗就有好多人申請,到時就好大鑊!」
團體斥小圈子運作
張直指現時活於貧困線以下的兒童與青少年已逾三十萬人,每年僅千餘萬撥款根本「到喉唔到肺」,加上社署從未增派人手支援,令評估社工無端遭「擺上枱」。
「唔係冇攞綜援嘅就冇需要,如果有啲咁嘅基金,應該公開畀大家知道,家長申唔申請係另一回事!」家長聯盟主席陳小珠不滿當局將計劃以「小圈子」形式運作,令不少有需要的青少年未能受惠。
社署發言人重申,現有評估準則已有效地滿足符合資格者需要,至於其他有需要人士,可考慮申請其他基金。截至○八至○九年度,上述計劃共服務九萬七千多人次,惟未有提及重複受惠情況。
資助特困邊緣青少年
「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於○五年九月開始推行,由社署每年撥款一千五百萬元,透過各地區福利專員,為區內處於不利環境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資助。在有關撥款中,六成會按申請人的個別項目開支,以直接「現金援助」形式發放,其餘四成則用於資助「發展計劃」,以支付各項活動開支。
根據計劃規定,申請人須為正在接受社工服務(包括社署單位及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年齡由初生至二十四歲的本港居民,並須符合來自有經濟困難家庭、具學習困難及學業問題、待業或待學青少年、邊緣青少年或青少年違法者、弱勢社群等條件。
記者 徐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