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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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高官再就業應嚴格規管

「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進一步收緊退休高官的再就業規管,除維持現行「禁制期」半年至一年不變外,「管制期」(俗稱「過冷河」)則分三級處理,首長一級至三級為期兩年不變,首長四級至七級則由兩年延長至三年,最高級別的首長八級,相等於常任秘書長則至為嚴格,由三年大幅上調至五年。委員會的建議,在高級公務員圈中引起強烈回響,是可以預期的事。

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是政府官員必須廉潔,不能搞官商勾結,影響公眾利益。委員會研究指出,潛在的「延取報酬」,因有決策權的首長級官員,尤其是常秘這一層,在職期間作出某些政策傾斜,令企業在談判及取得合約的過程中暗中獲得巨大利益,是公眾最為痛恨的違法行為,卻又不容易被察覺,所以嚴格規管確有必要。

梁展文事件所披露的事實背景,反映涉及土地、基建工程、房屋以至專營權合約等審批,關於政府收入與公帑開支的重大利益分配,在「小政府、大市場」的現實下,「延取報酬」的危害性尤其嚴重,必須加以嚴格規管,這也是曾蔭權基於強大輿論壓力下,成立委員會檢討的宏觀背景。

公眾支持報告的倡議,主流民意是非常清晰的:政府要取信於民,必須認真行使管治權力,打擊貪污濫權的行為。問題是管制期適度延長固然重要,但高官再就業的申報內容之清晰詳盡,與審批程序的嚴謹,從實際運作層次上講,可能更為關鍵。

梁展文事件反映申報內容有不少含糊地帶,尤其是潛在的利益衝突不易察覺,有需要認真加以審視,有關資料的公開披露制度亦須革新。至於加入更多行政、立法兩會議員及公眾人士於就業審批諮詢委員會中,避免以不開會方式,只以文件傳閱形式加以議決,實屬必要。

首長級官員對委員會的建議有負面反應不難理解,畢竟他們的再就業權利受到進一步限制,以保障公眾利益,是一件令人無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