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高級項目工程師在監督由路政署批出的青山公路新大欖段之鋼筋束工程時,涉要求工人在鋼筋束加應力過程時「造假」,提交由他「事先準備」的一套數據,而七十次虛報之數據與實際數據相差竟高達七成,事件揭發後,政府需花費三百一十萬元進行安全結構測試。工程師早前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共兩罪成立,昨求情時力陳案中他無金錢得益,而高架橋亦無安全問題,法官判他入獄十二個月。
三十二歲被告歐陽志豪,事發時受僱亞佳(遠東)有限公司,法官判刑時指出,為了維持建造業的誠信,必須判他入獄以懲。
案件編號:DCCC 748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