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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有「鞋王」之稱的富商鄧劍群,去年九月駕駛其價值三百多萬元的賓利房車時,在鑽石山駛離停車場時疑與另一輛私家車發生碰撞,他事後被警方票控不小心駕駛,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鄧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他自辯稱其車當時時速僅約五公里,對方車速則「好似飛咁快」。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七日作結案陳詞。
另車司機為消防隊目
六十五歲的被告鄧劍群,被指於去年九月十九日在荷里活廣場停車場出入口,不小心駕駛車牌「ATG」的車輛。他在庭外指,「ATG」即其公司「亞太鞋業有限公司」,其座駕終花了約五萬元維修。
與鄧發生碰撞的事主莊鎮興為消防隊目,他供稱,事發當晚約八時他駕車在鳳德道靠二線沿黃大仙方向行駛,駛至近荷里活廣場停車場出入口時,看到前四個車位處有一輛賓利從停車場駛出準備駛入左一線。莊指該車車速普通,自己車的時速則約四十公里。
莊駛前約兩個車位時,該車開始駛入一線,莊駛至對方車頭時突感左車尾震動及聽到「卡」一聲,他望向左側鏡,見該車右車頭已過了二線兩呎範圍。莊的車左尾門至沙板位有花痕和凹位,對方右車頭泵把則有鬆脫。莊指被告曾向他說「架車值數百萬,你賠番三、四千蚊畀我」,但莊沒理會並報警處理。
鄧劍群自辯指,他當日晚膳後駕車駛離停車場,期間因有行人橫過而稍作停頓,之後打左燈和望右欲駛往鳳德道,但因第一線多車,他便在一、二線間的虛線停下,突然有一輛車「好似飛咁快」在他面前經過,並發出「卡」一聲。他估計自己車速僅五公里,對方則為五十公里。
鄧停車檢查後覺得「好少嘢」,莊向他道「我同你整番佢,有相熟車房喺土瓜灣」;鄧因要趕返家,便致電相熟車房問價,預算維修費約三千元並向莊索取,但莊沒回答並行開打電話。被告解釋「我架車幾百萬,冇可能拎去土瓜灣」,他形容自己「揸車好小心……(事件)避免唔到,突如其來」。
案件編號:KCS 534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