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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再有巿民機密資料疑被洩漏,十多盒包括有警方及廉政公署替疑犯錄取口供的錄影帶,未有壓碎便被當作廢料送到上環一帶的街頭廢料回收廠,這批影帶標籤均寫有案件編號,列明是交給辯方保管的錄影帶,部分更是警方用作查案的工作影帶,內容涉及個人私隱資料,當中不乏轟動一時的案件。
該批影帶表面列明的攝錄日期為橫跨○三年至○六年,攝錄地點似是扣押所及警署等錄影接見室,部分影帶顯示開始時,負責錄口供的人都會交代身份,亦要求房內其他人如疑犯等講出自己的個人資料,繼而進行會面的錄影。
會面錄影帶會被製成三份,分別會封存用作呈堂證供、供執法檢控人員調查及交辯方保管。由於當中呈堂的主帶,用完後會存檔,至於其餘兩盒則會在用完後自行處理,通常會是銷毀丟掉,因此不排除廢料回收場內發現的一批影帶,是執法人員或辯方沒有認真銷毀壓碎影帶便丟棄,以致資料外洩。
警方及廉政公署等執法部門在檢控前,通常會對疑犯盤問及錄取口供,過程會被拍攝錄影,製成三份,包括封存用作呈堂證供的「主帶」、供執法部門用的「工作帶」及交辯方保管的「辯方帶」,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一般來說,當案件審訊完成後,主帶會列作檔案放入儲存庫儲存,「工作帶」則由執法部門自行處理,通常會先妥善保存一段長時間,直至案件完全審結,然後才將之壓碎銷毀,以免被告的私人資料外洩。
律師行應壓碎
至於「辯方帶」,陸偉雄稱,嚴格來說屬於被告,他可以自己決定如何處理,丟掉亦可以,不過,被告若找律師辯護,便會將影帶交給有關律師行,而律師行的做法,通常是複製多份,方便供替被告辯護的律師行相關律師及人員查看,當案件審結後,原則上律師行會將影帶交回被告。
但有不少情況是被告沒有回來領取,又或已離開香港等等,於是律師行便保存了被告的影帶,經過一段長時間後才會銷毀,由於影帶內涉及私隱資料,律師有責任及操守不讓第三者觀看,因此,就算在銷毀丟棄前,亦會先將影帶壓碎。
陸偉雄又稱,事實上,現時並無指引要求辯方如何處理用完的辯方錄影帶,由於影帶除涉及被告外,亦有涉及錄影人士,因此,他建議當局作出指引,例如提醒執法部門及辯方必須妥善處理有關錄影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