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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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救人千夫指 醫局補鑊變卸鑊

伊利沙伯醫院較早前上演了一齣「先收錢,後救人」的鬧劇,引起社會一片嘩然。在各界強烈譴責下,醫管局日前向前線醫生發出通告,聲稱當病人生命受威脅時,不應要求病人先付藥費。

這一指引表面上是「補鑊」,實際上卻是「卸鑊」,把醫管局高層的責任推給前線醫生。正如有前線醫生指出,「醫管局出了個通告向公眾交功課,能否搞得掂就是前線醫生的問題」,該通告「限死」病人在情況危急時不能向他們收藥費,影響前線醫生專業判斷,令用藥措施更加含糊不清。

再說,在很多情況下,病人有無生命危險,並不容易判斷,若病情危急時不用付藥費,病情穩定後應否補收?另外,若醫生對是否處方貴價藥物猶豫不決,可能會令病人無法獲得及時治療,萬一因此發生不幸,這個責任由誰來負?

正如有業界人士指出,醫管局如果要實施救急藥物免費的措施,就應該增撥資源,現在不增撥資源,又要醫生用藥,等於開空頭支票。而要徹底解決問題,就應該廢除「藥物名冊」。事實上,歸根究柢,所有問題都是出在「藥物名冊」上面,以前這種「先收錢,後救人」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自從醫管局推出「藥物名冊」,把大批昂貴藥物列為「非常規藥物」,要求病人自付藥費,才會發生這種不可思議的事。

更不堪的是,「藥物名冊」的分類非常不合理,例如上次伊利沙伯醫院為車禍傷者採用的止血藥,是搶救流血不止病人的常用藥,決沒理由列為「非常規藥物」。說穿了,「藥物名冊」不是按照病人是否需要,而是按其價格高低而定。

其實,在「藥物名冊」制度下,受害的不僅是需急救的病人。由於醫院要進行成本控制,前線醫生往往多開了幾次貴價藥就會被院方「照肺」,所以只能盡量處方較便宜的藥物。例如一些精神科醫生,只能給病人處方較便宜但會引起副作用的藥物,不少精神病患者抗拒服食,結果經常引發悲劇,禍及無辜。

當初醫管局推出「藥物名冊」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等人信誓旦旦地表示,絕不會出現「冇錢冇得醫」的事,但幾年來卻一再發生無錢購藥而延誤治療,甚至導致死亡的事故,徹底粉碎了他們的謊言。

必須指出,醫管局用限制藥物使用的方法來控制成本,是非常愚蠢的。事實上,醫管局每年獲政府撥出三百多億元經費,其中用於購置藥物的只有二十多億元,不足一成。所以,就算藥費開支成倍增長,都不會給醫管局的財政帶來巨大負擔。相反,就算藥費開支控制再嚴,也無法解決醫管局入不敷支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公立醫院是為市民提供廉價的醫療服務,而提供有效的藥物則是最基本的條件,因此,用收緊用藥的方法控制成本,完全是本末倒置。

解鈴還須繫鈴人,要防止「先收錢,後救人」的醜聞再發生,醫管局必須先解決長期存在的資源錯配問題,重整內部架構,精簡管理層,削減行政開支,將資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否則,公共醫療系統將成為無底洞,無論搞甚麼「藥物名冊」,或者甚麼醫療融資,都解決不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