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巴基斯坦裔青年疑因在澳門欠下賭債,走投無路下在短短三日內,先後在元朗及大埔涉嫌連環勒死三名鳳姐掠財還債,現被控三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在開案陳辭中指出,警方在澳門警方協助下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曾承認在澳門輸錢,因此被迫殺死三名鳳姐掠財還債。案件揭發其中一名女死者竟然是坐擁百萬存款、多項物業的隱形富婆!
首名遇害的性工作者史明蘭死時三十五歲,十四年前在內地邂逅比她年長近四十年的丈夫,二人婚後育有一子並移居香港。史的丈夫昨日亦有到庭作供,在辯方盤問下更披露二人原來生活並非窮困,堪稱比下有餘,兩夫婦除了分別在香港及內地擁有多個物業外,更聯名擁有一個有逾百萬港元的銀行戶口。
75歲夫憶鳳樓揭妻亡
死者的丈夫梁南年屆七十五歲,但作供時表現冷靜,說話條理清晰,事件雖然發生超過一年,但當日的細節對他來說仍記憶猶新,仍能娓娓道出發現妻子屍體經過的詳情。
在內地出生的梁南於上世紀五十年代來港,他於六十年代與前妻結婚,惟他在一九九三年前往內地工作時,前妻不幸離世。九五年時,當時任職製衣業的梁南與史明蘭再結婚,婚後二人在內地居住,並育有一子。至○○年時,已退休的梁才與妻兒移居香港。
史來港後積極找尋工作,並於第二年開始在桑拿浴室工作,時間為下午至晚上,但工作地點卻不時改變。梁又表示其妻或會因工作得太晚,有時會在工作地點留宿,故事發當日聯絡不到妻子亦未有即時報警。他又說,當發現妻子屍體後曾意圖拉開纏着死者頸部的喉管,但遭警員阻止,事後他更一度不適需在警車內休息。
死者租金收入自己袋
在辯方盤問下,梁南透露兩夫婦於○一年在何文田購入一個價值一百廿九萬元的單位,他表示自己付出四十萬元,餘額則由妻子負責。此外,史又曾購入一個位於旺角的單位作出租之用,但梁表示對妻子購入該單位及出租的金額均不知情。
兩人在香港置業之餘,又在內地擁有多個物業,其中梁購入的一個舖位及一個住宅單位,由夫婦二人聯名擁有;而史亦自資購入另一個舖位。
辯方同時透露,史明蘭在渣打銀行擁有一個有一百一十萬元存款的銀行戶口,梁則指該戶口原為史獨自擁有,但後來變作二人聯名擁有。梁補充其妻一般會自行處理錢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