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時會買些風水書籍閱讀,有時如讀天書不大懂,有時卻如讀小說趣味盎然。有一本內地學者鄭小江著述的《中國闢邪文化》,其中談婚姻階段的闢邪規制,特別適用於香港自稱非常恩愛的「兩公婆們」:「禁止婚外戀以避免不幸和災難的降臨。中國絕大多數民族都認為婚外戀是不道德的,會給社會、家庭帶來極大的不幸和災難。所以一旦發現婚外戀者,就會對他們進行嚴厲的制裁和懲罰。婚外戀很容易造成的後果是妻離子散。」
余生也晚,不知古代對婚外戀是如何懲罰的,聽老人家說是「浸豬籠」,那可能是致命的。毛澤東時代,婚外戀的罪名是「亂搞男女關係」,一般作人民內部矛盾處理,有的人則會以「流氓罪」判勞教兩年。香港婚外戀可能合法,但會被人指為「通姦」,甚至被人「捉黃腳雞」。總之社會輿論是不欣賞這種行為的。
該書提到流傳於港澳地區的《楊氏陽宅相形歌》,很長,今錄幾句:「屋造金字平,富貴人丁興。宅造四字象,髮秀食天祿。屋作土星方,富貴姓名揚。五貴兩重屋,富貴多福祿。屋合太陽星,官職滿朝廷……」
該書還詳述佛教的「五戒」。第二戒是「戒盜」:「避免盜竊的行為。物各有主,盜他人之物為己佔有,即犯了﹃不盜戒﹄。『盜』含義十分廣泛,舉凡自己盜取、以勢力搶奪、借用抵賴不還、拐騙、貪污、漏稅等,都屬偷盜。」第三戒是「戒淫」,「淫在佛門中被視為大邪之事……對於有妻室的人,『邪淫戒』要求不得與妻子之外的女人性交。」
香港是個招搖撞騙的社會,對社會沒有貢獻只有破壞的政客,政府往往重金獎賞,副局長、政治助理一類只要騙得高官信任,可月薪十幾二十萬;消防員一類時時出生入死救人於水火之中卻很難加薪。如果只講法律或只講騙術而不講道德倫理,大家只好研究歪門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