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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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解碼:港台關係三大問題

台北市市長郝龍斌訪港期間,在與煲呔曾會面時高調邀請曾於九月到台北出席聽障人士奧運會,煲呔曾以九月需要處理一些要事為由婉拒,但保證自己會在任內訪問台灣,又主動提出希望在台北設立香港特區政府駐台官方辦事處。如此這般的情況,實在值得研究,因為事情並非那麼簡單也。

這裏涉及的問題有三。第一,在兩岸大三通的新形勢下,港台究竟處於一種怎麼樣的關係?第二,煲呔曾訪台是否恰當?第三,港府可以在台灣設立官方辦事處嗎?

對郝龍斌提出與香港加強交流的問題,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作出了三點回應。第一,現時香港與台灣之間的民航服務通過兩地航空公司簽訂的商業安排來訂明,特區政府希望兩地航空公司能進一步擴大服務安排,增加運力,創造空間,讓更多有營運興趣的航空公司加入市場,開拓新航線,給予旅客及付貨人更多選擇。這個說法,顯示兩地航空交往仍然維持「民間」關係。

第二,今年四月中旬,特區政府主動邀請台中市市長率團來港出席第一次的「香港——台灣城市交流論壇」,增進港台城市間的互動與交流。本月初,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訪台時,已邀請郝龍斌明年率團來港參與「香港——台灣城市交流論壇」,就城市管理、旅遊、經貿、環保等多個範疇交換經驗。也就是說,港台的正常交往,處於「城市交流」的層次。

第三,去年十月,香港貿易發展局在台北成立了辦事處。因應兩岸關係進一步的發展,只要有恰當的條件和環境,特區政府不會排除在台灣成立官方或半官方的機構。這個說法,比自稱「政治家」的煲呔曾更具政治敏感度和慎重,然則何謂「恰當的條件和環境」呢?

林瑞麟曾經公開承認,港台交往仍然根據「錢七條」來推動進行,而「錢七條」最重要的一條如此這般:「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以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

煲呔曾「保證」任內訪台,他「報請中央批准」了嗎?以甚麼身份拜會馬英九?馬英九又以甚麼身份接待?難道煲呔曾以「香港市長」身份訪台、只與郝龍斌進行「城市交流」乎?這些問題,都想清楚了嗎?

史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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