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賽馬會昨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跨國電腦公司IBM,馬會指稱前年向IBM訂購電腦系統,但結果無論軟硬件都未能符合合約要求,迫使馬會要臨時改訂其他系統,因此興訟要求IBM退回已收取的九百一十萬元,並要就違約作出賠償。
原告香港賽馬會在入稟狀指,○七年十一月與被告IBM China/Hong Kong Ltd.,(下稱IBM)訂購一個業務及顧客資料數據庫系統。該系統是IBM為馬會新開發,IBM未能如期交貨,且交出軟硬件有問題,支援隊伍又因經常換人,而未能提供所需的協助。馬會因此去年四月終止合約,而另覓其他系統代替。
馬會發言人昨表示,因已入稟法庭提出索償,故不便評論事件。發言人指現時馬會也有類似的數據庫系統,並強調事件不會影響日常投注系統的運作。
案件編號:HCA 14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