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院早前裁定當局不應以「非法逗留」罪名檢控持「行街紙」的難民申請人,裁決結果導致近期偷渡情況惡化,今年三至五月平均每月有一百卅六名外籍非法入境者,較年初急升二點六倍。港府有見及此提出修例建議,將非法入境者當黑工列為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五萬元,罰則與「非法逗留」和「違反逗留條件」相若,《2009年入境(條例)修訂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
港府發言人指,外籍非法入境者人數今年一、二月每月平均有卅七人,但三至五月的平均數則急升至一百卅六人,升幅逾二點六倍。提出酷刑聲請人數亦由每月平均一百九十六人升至二百七十四人,升幅達四成,港府期望修例可遏止問題惡化。
另外,港府為方便澳門旅客出入境,建議修改《入境條例》中的「有效旅行證件」定義,以涵蓋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類似的卡片式證件。
港府期望今年內完成審議工作,便利措施可於今年底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