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為爭奪家產,不知有多少人爭訟訴官、對簿公堂,以致兄弟成仇、妯娌反目。只要「血濃於水」,經過調解,不復相爭的例子也不少。唐代御史韓思彥在四川巡查時,遇見一件事:有個富商死了,他的三個兒子因遺產分配不均而上訴於官。審這案子的官事先收過三人的賄賂,因此判決書寫得含含糊糊,不知誰是誰非,案子也就一直拖了下來。
韓思彥到成都後,兄弟三人又前來告狀。韓思彥問明前情,調來以前的案卷研究起來。幾天之後,他把兄弟三人一起傳到大堂,吩咐廚師端出一碗奶來,遞給為兄者說:「你們兄弟三人為家產的事爭了很久了,今天又走了這麼遠的路,一定是又飢又渴,先把這碗奶喝下去,再慢慢說吧!」
兄弟三人不明白韓大人的用意,各自喝了一口奶水便低聲交談起來。談着談着竟抱在一起大哭,其中一個說道:「我們兄弟皆蠻夷之人,絲毫不知孝悌之義。御史大人讓我們同飲一碗奶水,這才知道親情的可貴。我們三人也是同吃一母的奶水長大的,竟然為點家產鬧到這個地步,真是愧對先人和韓大人呀!」接着,兄弟三人齊齊跪倒在韓思彥面前,表示不再為財產爭鬧,復又和好如初。有人聞知此事寫詩一首:「點點奶水清且淡,其情淵淵如血濃。誰謂家產難分置,飲乳一脈復何爭?」
香港特區區旗上的「紫荊花」,也源於分產案。南朝人吳均《續齊諧記》記載:京城田真兄弟三人分家,財產平均分配,一人一份。剩下堂前一株紫荊樹不好處理,擬議截為三段。事未實行,樹忽枯死,「狀如火燃」。田真查看後頗為吃驚,就對兩個弟弟說:樹本同株,聞將分斫,所以憔悴,看來人還不如樹呀!三人決定不再砍樹,紫荊「應聲榮茂」。香港回歸十二年太離譜,血濃於水無用,狼吞虎嚥大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