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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案專線小巴司機被死者家屬怒斥是「殺人兇手」,有指司機事後在醫院驚聞死傷枕藉嚇到呆,但有人在場一度怒目瞪向群眾,又直豎中指爆粗喝罵在場記者,不少圍觀者睹狀也為之側目。
消息稱,涉案的姓陳小巴司機叫「阿超」(卅四歲),未婚,與一名胞妹及母親同住。他駕駛事發的616S小巴線近四年,日薪三百元,每晚十時開工至清晨近六時。據知,「阿超」入職以來,從未涉及嚴重交通意外,紀錄尚算良好,公司亦沒收過乘客對他的投訴。
日薪計揸多轉都冇賺
有同事形容「阿超」從沒經濟負擔,當其他同事呻冇錢要趕出糧時,他卻要專人通知才來取錢,加上公司旗下的司機都以日薪計,他們每日最多「揸四轉車」,即使超速「揸多轉」,也不能多賺分毫。而事發時他剛開工駕首轉車,至於他因誤會巴士讓路才「踩油」,抑或受其他車輛遮擋視線而肇禍,則有待警方調查。
香港九龍新界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提醒,同業須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切勿為一時心急或「踩多一轉車」而超速,以免累己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