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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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逾十年屋署拒執法

屋宇署就僭建物發出之清拆令標準含糊,被指變相助長違法行為。一幢舊樓平台大半面積遭僭建物覆蓋,就連通往消防泵房的通道亦受阻,惟事隔逾十年屋宇署仍未撥亂反正,一直只以「冇影響結構」為由拒發清拆令。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批評屋宇署執法被動,現有制度又欠缺透明度,令遍布全港的僭建問題解決無期。

深水埗與太子一帶的舊樓普遍存在僭建問題,其中一幢位於荔枝角道與白楊街交界的舊式大廈平台,早在十多年前已出現非法僭建物。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關先生稱,頂層單位毗連的平台設有水箱及消防泵房,但大半個平台卻遭僭建物佔據,僅餘下不足一呎半的窄巷通往消防泵房,「個僭建物貼住水箱嚟起,中間得番一條罅仔,萬一火燭,居民根本冇位走,消防員又入唔到去泵房攞水救火,到時一定死梗!」

阻塞往泵房通道

關指有關業主利用僭建部分擴闊單位面積,雖曾多次向屋宇署反映,但當局一直只發出警告通知,從未發過清拆令,「佢哋根本唔想做嘢,成日想推畀我哋,叫我哋自己告佢,即係白養佢哋!」

就現場所見,有關僭建物面積近六十平方呎,與水箱之間只餘十七吋窄巷,要通過狹小通道前往泵房者,必須縮起雙肩才能「攝入」,身材稍為健碩與魁梧者均難以進出。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不少僭建物的問題癥結,均在於清拆標準欠缺透明度,「成個制度有好大漏洞,(屋宇署)一直冇用電腦排次序,尤其係非緊急嗰啲,都唔知排到幾時先做(取締),市民根本冇辦法監察佢哋有冇做嘢!」王促屋宇署提高透明度及公開釐定僭建物危險標準,讓市民可了解部門運作並從中監察。

求助無門難取締

該區區議員黃舒明指區內僭建情況普遍,惟因屋宇署執法被動,令巿民求助無門,「未出ORDER(清拆令)嗰啲,業主只可用民事向法庭申請強制清拆,但好多法團一係冇錢,一係就唔識告!」黃指舊區業主多為長者,法律知識有限,建議屋宇署與法團互相配合,更有效取締僭建物。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早於○五年七月已接獲上述投訴,職員視察後,認為該僭建物沒有結構危險、影響樓宇結構或妨礙走火通道,不屬於即時取締類別,遂於○六年六月發出「警告通知」,並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至於事隔多年仍無法取締僭建物是否涉及人為疏忽,發言人則未有正面回應。

消防處極速卸膊

至於消防處發言人則稱,天台並非走火通道,並強調「只要入到就OK」為由,認為有關僭建物並未阻礙消防員救火,故只將個案轉交屋宇署跟進。

■記者王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