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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無牌兼駕駛光頭胎貨車司機撞死八旬老婦,經審訊後僅被罰款八千元,家屬對判決極為不滿,但律政司以勝訴機會甚微而不提覆核,家屬不忿慈母含冤慘死,昨召開記者會大控訴,直斥「係咪要一定贏先肯提出覆核」,並批評律政司無能、檢控官「求其」,家屬將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律政司失當。
律政司昨日回應指,在案中擔任主控官的外判大律師已向法庭提供所有調查所得證據,認為推翻裁判官判決成功機會甚微,不符合提出覆核準則,遂不能提出覆核。
外判主控官被指未盡力
死者三女林美玲昨批評處理該案的主控官失職,去年十一月發出的死亡登記紀錄寫明其母是在交通意外中遭撞至頭骨爆裂而死,但主控官並無將此關鍵證據呈堂,主控官又無反駁辯方律師提出死者「趕時間衝出馬路」等假設性問題。據家人引述的法庭數碼錄音謄本,法官曾批評主控官「唔係第一次……,其實好明顯有啲地方可以問得更仔細、問得更加好……,希望你細心聽番……我係點解有咁嘅裁決,希望下次唔好再有呢啲事情發生」,美玲指,錄音足證主控官準備不足,並表示已向大律師公會投訴。
美玲又慨嘆指,家人在庭上「好似被告咁畀人鋤」,駕駛「甩皮甩骨」貨車兼出事時已連續駕車十三小時的司機卻可逍遙法外。死者次子林錫鴻批評:「如果死嗰個係高官母親,睇吓律政司係咪咁處理?」
案發於去年六月,八十七歲女死者馬巧春途經賈炳達道與城南道交界時遭貨車撞倒昏迷,翌日不治,肇事司機事後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六項罪名,法庭早前裁定他危駕致他人死亡罪不成立,餘五罪則判罰款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