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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無綫收費電視台一名前助理編導及一名前外判員工,涉嫌與一名女子喝酒後,藉詞送她返家疑將她強姦。兩人昨在觀塘法院共被控兩項企圖強姦罪,案件將於下月十七日在東區法院作交付審訊程序,再轉往高等法院審理,兩人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
送醉酒女事主返家
首、次被告分別報稱為無綫助理編導的陳俊旌(廿五歲),及報稱為無綫送貨工人的黃國威(卅四歲),兩人聽審時均木無表情。兩人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被指在今年二月六日於深水埗鴨寮街一單位,企圖強姦一名女子;次被告被多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控罪內容與上述一樣。兩人暫毋須答辯。
控方昨在庭上指案情嚴重,但不反對兩人保釋,不過希望加附不得離港和不干擾證人等條件。裁判官最終准兩人以五千元保釋,但需加附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等條件。據悉,兩名被告與女事主共赴喝酒,然後兩人將醉醺醺的女事主送返其家中,疑將她強姦。
案件編號:KTCC 36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