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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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墮喇叭箱險殺途人

旺角鬧市發生喇叭箱墮街險殺人事故。一個掛在大廈外牆約十磅重的廢置喇叭箱,昨晨疑生銹霉爛,由二樓跌落街,擊中一名由大廈步出的男子,頭部受創昏厥,在附近調查擲鏹水彈案的重案組探員,以為狂徒再現,飛奔到場了解,虛驚一場,傷者送院後情況嚴重。

險死男子姓周(三十五歲),前晚到奶路臣街十一號遠東發展旺角大廈的友人家玩通宵,至昨晨八時離開,甫步出大廈不足兩步,突有一個十八吋長、七吋闊及七吋厚的黑色喇叭箱由高處墮下,他全無防避下頭部被擊中,幸好稍為偏後,喇叭箱未有直接跌落頭頂,由後腦滑落頸部,但後腦仍受傷,隨即昏倒地上。

一名曾學急救的姓盧(卅歲)男子途經,立即為周檢查,發覺傷勢頗重,不敢隨便移動,遂代為報警,約兩分鐘後,他已甦醒,救護員到場包紮時,他仍未能說話,急送往醫院治理。

查擲鏹案探員 以為狂徒再現

警方接報發生墮物傷人後,因與擲鏹水彈案現場不遠,正在場調查的重案組探員大為緊張,以為狂徒轉移陣地擲物,大批探員飛奔到場,始知純屬意外。初步相信喇叭箱原掛在大廈地下與二樓之間外牆,是舊商戶用作宣傳之用,惟結業後未有拆除,日久生銹霉爛跌下。

屋宇署亦派員到場視察,發現仍有一個同款喇叭箱掛在外牆,但無即時危險,稍後會與大廈業主聯絡處理。現場一報販稱,墮下喇叭箱僅用鐵枝吊着,存在四至五年已損壞。現場所見,大廈外牆仍安裝有多支招牌射燈。

律師黃國桐表示,若在大廈外牆加裝任何物品,包括招牌及喇叭箱等,須按指引向建築署申請,惟相信現時全港百分之九十的招牌無向當局申請,更遑論喇叭箱。他續稱,外牆屬於公眾地方,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若容忍喇叭箱掛在外牆,因日久失修墮下擊傷途人,業主立案法團需負上責任。若傷者欲追討賠償,亦會選擇向業主立案法團追討,並非肇事物件的物主。另外,租客若退租遷走,應同時拆掉加裝在外牆物件,業主為避免意外,亦須提醒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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