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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任職消防員的卅三歲男子鄔肇賢離開女友住所後,指稱在該處附近被一名陌生女子深深吸引,更情不自禁地尾隨對方返家,並在升降機內偷拍對方裙底。
認罪被判感化一年
被告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裁判官昨判刑指,被告願意參與感化官提議的訓練課程和心理輔導,遂判他一年的感化令。
辯方昨日求情時,代表被告向女事主和家人致歉,而被告母親、女友及上司昨亦有到庭支持他。消防處發言人昨回應指,會研究有關的判詞,才決定對被告採取適當的紀律處分。警方發言人早前澄清,被告鄔肇賢並非警務人員。
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廿五日中午,在慈雲山慈樂邨一升降機內以手機偷拍廿一歲女事主的裙底照。
案件編號:KTCC 98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