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梅可茵
九十九歲的李婆婆患有心臟病及老人癡呆症,長期依靠安老院職員及孫女葉女士照顧。今年四月十日因發燒及氣喘向威院內科求醫,留院至同月十八日,證實無礙後獲安排出院,並返回安老院休養。
需切除大腿保命
翌日,安老院職員發現婆婆右腳腳趾發黑,且傳出陣陣「屍臭味」,即時將婆婆送往威院急症室,經骨科醫生診斷後,證實右腳出現壞死組織潰瘍,需將右大腿以下切除,否則有生命危險。由於家人擔心婆婆難抵截肢之苦,經考慮後拒絕建議,現婆婆需定時到骨科覆診,但細菌入腳危機仍未解除。
對於內科醫生未有及早發現婆婆腳患對症下藥,葉女士認為醫生難辭疏忽責任,矢言追究到底,「點解住咗八日醫院,醫生一路都冇講佢隻腳有事,淨係話個心臟有問題,簡直離晒大譜!我一定會向醫務委員會投訴,追究責任。」
凸顯欠老人專科
「依家好多(公立)醫院為咗行政方便,將老人科同埋專科合併,內科醫生見到病人隻腳有事,只係會做初步治療,未必交番畀其他專科去睇。」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指事件凸顯欠缺老人科專科,衍生問題不容忽視,最終令年長病人未能獲得適切的治療。「依家人口老化嚴重咗,醫管局係時候要填補呢個漏洞,將老人科同內科分番開。」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則認為,事件反映公立醫院醫療人手不足,專科醫生分身乏術至難以兼顧病人整體狀況,「以前醫生幫病人檢查得好細緻,依家面對咁多病人,人手又唔夠,專科醫生睇完佢嗰part(部分)就要放番個病人出嚟,根本就理唔晒其他地方有冇問題。」
威院發言人否認事件涉及醫療失誤,解釋李婆婆入院時,醫生已發現病人右腳出現三級程度壞死組織潰瘍,並有分泌物及異味。住院期間,醫生已為病人處方特效敷料處理傷口及抗生素藥物治療,並由護士清洗患處。
內科醫生被指粗心
老人科專科醫生佘達明解釋,腳部壞死組織潰瘍主要因心臟衰弱導致血液循環不正常,或腳部長期缺乏運動,長出肉瘡令腳趾腐壞所致,「隻腳有壞死組織已經好嚴重,內科醫生當時應即刻諮詢骨科醫生,建議病人做手術,但係佢哋(內科醫生)有個通病,就係唔夠細心睇專科以外嘅地方。」佘達明續指,年長患者可按病情考慮服用阿士匹靈或薄血丸,住院期間亦需在腳部墊上羊皮。